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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奖励

举报奖励

  1、宏源防水全体业务合作伙伴(包括供应商、代理商、经销商、业务客户和其他知情人员)、全体员工(包括在职、离职人员、员工近亲属),均有权利向宏源防水审计监察部举报各种违法违纪、贪污腐败、渎职失职行为。
  2、贯彻信息保密原则。宏源防水采取各项措施,保证举报人及重要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其他信息不得泄露。对泄露信息的公司员工,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、降级、降职,直至撤职、辞退和开除。
  3、所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,举报人、重要线索提供者或为调查提供重要帮助的人员,都将给予奖励,相关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。举报人积极配合调查,为公司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的,公司将按挽回经济损失金额的5%-50%给予奖励,难以确定或计算金额的,视重要程度给予2000-50000元奖励。奖励以现金为主,采取较为保密的方式发放。举报人要求其它奖励方式的,以举报人的意愿为主。
  4、经调查确定不属实的举报,公司可不追究举报人责任;但出于个人目的,打击报复正常履职人员,给公司管理成混乱的,不在免责范围。
  5、公司对参与违法违纪、贪污腐败、渎职失职行为的知情人员,向公司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的,经查证属实,不予追究或免予追究其违纪责任,参与违纪案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但能积级配合调查、举报他人、主动退赃或减轻公司损失的,可给予从轻、减轻或者免于处罚;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较轻的,可不予追究其经济责任。对在审计调查中采取抗拒行为,或编造虚假情节、提供虚假证据,隐瞒、掩盖事实真像的,将给予严厉处罚。情节严重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